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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人防办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2]99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2]99号)


  

  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人防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8月1日

  


  
市人防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纪发〔2012〕7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动我市人防发展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牢固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积极构建覆盖我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实施范围

  

  办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一)积极宣传动员(2012年7月上旬)

  

  召开行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依法规范职权(2012年8月10日前)

  

  1、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工作办理)流程图。

  

  2、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一步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

  

  (三)全面排查风险(2012年9月底前)

  

  根据所在处室(单位)业务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对行政管理权和业务处置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岗位履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三个层次排查岗位风险:

  

  1、领导岗位风险。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自身在重要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中层处室(单位)负责人岗位风险。处室(单位)负责人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3、一般岗位风险。其他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四)科学评估风险(2012年10月底前)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风险等级:

  

  高风险岗位,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审批(许可)及工程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

  

  中风险岗位,指具有建议、审核、监督和执行等职责,直接行使部分上述权力的岗位;

  

  低风险岗位,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廉政风险评估实行“个人找、互相查、处室(单位)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各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在自己查找的基础上,在处室(单位)内部进行互评、查漏补缺后,由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同时通过群众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整理、研究和吸收,最后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对查找的风险点不全、不深、不符合岗位职责规定、超出职权范围的,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的,要责令重新查找、评估。

  

  (五)健全防控机制(2012年12月底前)

  

  以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为重点,针对廉政风险及其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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