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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2]335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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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面排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配合本辖区消防部门,结合网格检查,对会场、代表驻地及行车线路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重点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此次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攻坚决战阶段(10月1日至会议闭幕式代表离京)

  

  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所属施工现场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落实好国庆节及会议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限制明火作业,对在会议开幕前确实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加大巡查和看护力度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配合本辖区消防部门,对所辖区域特别是涉会场所周边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对此次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坚持边治理防控边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条幅标语、短信等媒体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使基层管理者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做好保障十八大、确保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宣传教育要使全体作业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三)认真总结,落实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8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自8月10日起,每月15日、30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内容包括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实行的特殊管控措施、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情况等);党的十八大结束5日内,报送整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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