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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榕教初[2012]20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庚城小区学生在教院四附小过渡的批复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庚城小区学生在教院四附小过渡的批复

  (榕教初[2012]20号)


  

  仓山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中庚城小区适龄学生就近过渡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就读的请示》(仓教[2012]39号)悉,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因中庚城小区的划片小学金闽小学(暂名)尚未建成,同意中庚城小区201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在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过渡,待金闽小学建成后,再回到金闽小学就读。2013年以后中庚城小区的过渡方案另行研究。望你局做好政策解释及统筹协调工作,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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