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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科研函[2012]140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发布水专项“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等13个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任务2:高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全流程设备配套与产业化示范

  1. 研究目标

  针对高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所面临的设备成套化及配套问题,以核心设备和关键产品为产业化研发重点,提出高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和优化控制为核心的全流程设备集成配套方案;完成核心设备及产品的产业化开发,形成设备产品的批量生产能力,实现城市污水处理核心设备的成套化供货能力。

  2. 主要研究内容

  (1)高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全流程设备配套与核心设备研发

  提出适合不同区域特征和水质特征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流程设备成套化配套方案,进一步优化和改造核心工艺设备,优选通用设备及附属设备,并形成核心设备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

  (2)高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建设设备成套化应用

  对全流程设备配套方案、核心设备、关键仪器仪表等开展工程应用研究,并编制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选型与成套化技术导则。

  3. 考核指标

  (1)形成高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关键设备及产品配套方案,明确污水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单元的核心设备及产品,设备产品类型不少于5种,形成核心设备及产品的国产化批量化供应能力;设备产品可靠性(能耗,药耗等性能指标)和使用寿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价格不超过国际同类产品的75%;

  (2)产业化开发的污水处理核心设备在15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中应用,其中每个项目中至少有两个工艺段使用核心设备;

  (3)高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成套化设备及仪器仪表工程应用累积总产值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

  4. 实施年限

  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

  5. 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任务国拨经费不超过1500万元,产业化配套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拟采用后补助方式资助。

  6. 其它要求

  以污水处理设备企业联盟或联合体申请,应具有核心工艺设备成套化及生产制造能力,核心设备应在国内有成功应用案例。

  申请单位需提供核心工艺设备应用清单及证明材料,其中至少有一个工程案例应用时间达到6个月,且获得用户认可。

  

  课题3:节地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技术研究与示范

  1. 研究目标

  针对用地不足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建设的需求,研发污水处理节地技术并开展工程示范,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节地技术体系,为降低污水处理行业土地消耗提供技术支撑。

  2. 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单元构筑物竖向功能强化、工艺流程竖向叠加,减少单元构筑物及全厂的综合占地;研究污水处理过程二次污染物深度处理与控制等环境保障技术措施,降低隔离距离需求。通过以上措施较大幅度降低污水处理设施对土地的需求。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1)研究臭气以及噪音等二次污染深度处理与控制技术,为节约污水处理厂周围隔离空间,并进而降低总体占地提供技术基础。

  (2)研究单元构筑物竖向功能强化技术及竖向叠加工艺流程技术,在处理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处理厂总体占地。结合污水处理工艺、设备与水力学等方面的集成设计,强化立体空间利用,研究开发污水处理设施多层化、立体化或模块化建设的工程技术方案;

  (3)研究节地污水处理厂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提出我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节地潜力,为降低污水处理行业土地消耗提供技术支撑。

  (4)开展节地型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的工程示范,结合示范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提出节地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及运行指南。

  3. 考核指标

  (1)开发基于臭气以及噪音等二次污染深度处理与控制和单元构筑物竖向功能强化及竖向工艺流程叠加的污水处理节地技术。

  (2)建设基于深度除臭及噪音控制技术的节地型处理设施1座,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m3/d,厂界恶臭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噪音等指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一类标准;

  (3)建设基于单元构筑物竖向功能强化技术及竖向叠加工艺流程技术的示范工程1座,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m3/d,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占地面积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相关指标降低35%以上,直接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增加比例不超过15%;

  (4)提出节地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指南和占地评价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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