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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2]335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2〕33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2〕2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工作实际,依据职责,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三号行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2〕21号),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建筑施工特点,最大程度组织建设系统各单位积极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本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钢副主任任组长,施工安全管理处魏吉祥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丁胜站长任副组长,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党的十八大闭幕式代表离京,始终保持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大力营造消防安全声势,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务必做到“三无、三确保”,即:

  

  现场防控无盲区。发动力量,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各工程项目加强看护巡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全覆盖。

  

  隐患整改无遗漏。对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发现一处整改一处,9月底前,对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务必全部整改完毕或得到有效控制。

  

  消防宣传无空白。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个工程项目部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

  

  确保点上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会场、代表驻地、新闻中心、抵离京场所、重点服务保障单位等涉会场所周边及首都政治核心区内的建筑工地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

  

  确保线上不发生火灾事故。会场、代表驻地、行车路线周边5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不发生火灾事故。

  

  确保面上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四、重点防控区域及检查重点

  

  (一)重点防控区域

  

  会场、代表驻地、行车路线周边500米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的临建房屋。

  

  (二)检查重点

  

  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消防设施设置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5、施工材料存放、保管情况;

  

  6、临建房屋搭设材料、安全网、施工保温材料等是否符合消防相关标准;

  

  7、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组织演练情况;

  

  8、消防安全教育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召开火灾防控工作动员会,组织所管辖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全方位、深层次动员部署好此次工作。

  

  (二)全面防控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

  

  1、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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