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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人社能发[2012]171号
【颁布时间】 2012-07-24
【实施时间】 2012-07-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接上页]
广大企业职工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不断学习科学技术知识、苦练职业技能、提高专业本领,力争使各类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也能产生大效益;使小点子、小建议、小方法也能促进大改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各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技能成就未来”这一主题,强化典型示范,突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重要意义,使活动深入到每个班组、延伸到每个岗位、贴近到每位职工,让“讲学习、练技能、求创新、比贡献”在广大职工中蔚然成风。

  各区县、各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请于8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王连军,联系电话:010-63161093)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84号)(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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