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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2]67号
【颁布时间】 2012-07-23
【实施时间】 2012-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8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邢台市石邢线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邢台市石邢线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2〕6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2〕240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邢台市石邢线一级公路建成后,在临城县胶泥沟村北设置临城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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