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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淄教教服字[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7-23
【实施时间】 2012-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落实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节能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节约办公用品

  完善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提高办公耗材节约效果;加强办公用品消耗统计,建立统一台账。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理机制。

  (五)节约会议成本

  加强会议审批和申报管理,压减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数量,减少会务工作人员,提倡合并召开会议,避免重形式、比规模、讲排场和铺张浪费。创新会议形式,推行网络视频会议。

  (六)节约供暖能耗

  加强供暖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运用水力平衡、温控和计量等先进技术,改善供热管网效能。淘汰能耗大、污染大的各类供暖设备。

  (七)加强建筑节能

  严格新建和改扩建建筑节能评审。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积极推进用能系统、附属设施等节能改造。

  (八)落实节能采购要求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高效节能环保的空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要优先采购。

  (九)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加大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十)加强节能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方式。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能源体验日”活动,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四、加强调度考核,严格实行问责

  (一)加强节能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分阶段目标方案,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分析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加强节能工作情况监督检查

  督促落实各级各单位节能目标与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源消费计量、检测、统计、报告情况,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责任落实情况,用能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开展能源审计情况,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节能产品推广使用情况,日常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节能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责任考核

  实行严格的节能目标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在2013年1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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