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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基字[2012]805号
【颁布时间】 2012-07-23
【实施时间】 2012-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8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流动卫生服务站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流动卫生服务站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卫基字〔2012〕805号)


  

  各盟市卫生局:

  

  根据自治区医改办、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全覆盖建设方案的通知》(内医改办字〔2012〕3号)精神,今年自治区为166个苏木乡镇卫生院配备流动医疗服务站,解决其覆盖的675个嘎查村没有卫生室的问题,实现全区嘎查村卫生室全覆盖,为规范流动医疗服务站采购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卫生厅决定成立流动医疗服务站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尹赤林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王占国 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巴特尔 纪检委派驻卫生厅纪检组副组长

  

  杨广泽 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管理处处长

  

  杨志华 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成员:周立农 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管理处副处长

  

  刘之涵 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助理调研员

  

  王瑾 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管理处

  

  二、其他事宜

  

  领导小组负责技术参数和招投标文件的审定,研究解决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管理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流动医疗服务站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事宜。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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