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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机局
【发文字号】 鲁农机科字[2012]21号
【颁布时间】 2012-07-23
【实施时间】 2012-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8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鲁农机科字[2012]21号)


  

  各市农机局(办)、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由农业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一届山东农交会”)将于11月2日至4日在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青岛市城阳区)举办,交易会专设了农机展区。为了展示我省农机行业的新成就、新成果,开展贸易洽谈和技术交流,现就组织参加第一届山东农交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农机产品参展

  

  我省是农机大省,无论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还是农机产品生产水平,均处在全国前列,不少农机品牌产品,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在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花生和薯类等经济作物收获机械的研发和生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展示我省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新成就,扩大重点农机产品影响,提升我省农机产品的品牌效应,要积极组织有关重点企业、重点品牌产品参加展览。

  

  二、精心安排,认真做好产品展示的准备工作

  

  这次“农交会”以展示实物样品为主,并结合必要的宣传文字、图表、照片、模型和现场表演等,并要求参展企业填写参展报名表报筹展办公室,同时备报省农机局科技处一份。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准备及时报名,并按期参展。

  

  三、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参展和观展工作落实

  

  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把这次农交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协调区域内的有关生产企业搞好参展,组织相关科技、管理、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大户的人员观展;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特别是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花生和薯类等经济作物收获技术性能先进的机械生产企业,要选择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产品切实抓好参展工作落实。

  

  具体参展、观展事宜按《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办理,请与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附件: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将于11月初在青岛举办。为确保本届展会圆满成功举办,特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一)展会名称: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二)举办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4日,时间3天。

  

  (三)举办地点: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新馆)。

  

  (四)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农业部、山东省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山东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供销社联社、省林业局、青岛市人民政府。

  

  (五)主题与宗旨。

  

  1、展会主题:“绿色、科技、品牌”。

  

  2、展会宗旨:通过邀请并组织省内外、境内外“名、特、优、新、奇”农产品展示展销、经贸洽谈和合作交流,为境内外农产品生产商、采购商搭建展示展销和采购交易平台,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领域的国内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四个加快”,即:加快深化农业领域的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增收。

  

  (六)版块设置。拟设展览展示展销、经济技术推介与贸易洽谈、音像宣传推介板块、参展产品评奖三大板块。其中:

  

  1、展览展示展销板块分特装展区、标准展位区、科技展区和农机展区。

  

  2、经济技术推介与贸易洽谈板块主要内容:①投资合作项目推介,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签约活动。②组织生产商与采购商对口洽谈会。③组织农业院校、农科院所进行新技术与新成果推广发布。④利用场馆内外的led、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宣传参展单位的发展成就。

  

  3、参展产品评奖板块分三部分:①评选青岛市名优农产品(由青岛市农委组织专家和群众投票评定);②评选观众最喜爱的参展农产品一、二、三等奖(由群众投票评定);③评选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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