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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7-23
【实施时间】 2012-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8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属重点高校建设项目方案(2011年―2013年)》暨组织2012年度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重点高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提升省属重点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速跻身于国内先进大学行列的步伐,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实施吉林省省属重点高校建设项目。现将《吉林省省属重点高校建设项目方案(2011年-2013年)》(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组织开展2012年度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请遵照执行。

  请有关高校依据《吉林省省属重点高校建设项目方案(2011年-2013年)》,制定你校2012年度该建设项目方案,并认真填写各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撰写各建设项目论证报告。将上述材料于2012年7月27日前一式十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教育厅联系人:王辉 电话:0431-88905350;省财政厅联系人:孙国华 电话:0431-88550587

  

  附件1、

  
吉林省省属重点高校建设项目方案(2011年-2013年)

  


  一、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通过开展省属重点高校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和改善办学条件等为建设内容,通过建设资金和配套政策的扶持,确保省属重点高校综合教学科研实力和竞争力,加速跻身于国内先进大学行列。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通过扶持我省省属重点高校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省属重点高校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加强教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水平,增加教学仪器设备数量和配套水平档次。以人才为培养中心,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协同创新能力。通过2011年-2013年三年的扶持,使其教学科研条件和办学水平都有一个明显的提高,部分学科专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优势特色创新研究平台初现成果,本科生创新实践平台初见成效,高端人才培养和学术队伍初具规模。通过建设,为达到《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2020年有若干所学校进入国内同类大学先进行列,一批高校在同类大学中有特色、有影响”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项目建设学校

  吉林省省属重点高校。

  四、项目建设资金用途

  1、优势特色创新研究平台建设

  以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博士一级学科、博士一级学科立项建设学科为核心,把各重点高校已形成的特色优势学科群作为重点建设对象,整合现有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中心,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打造跨学科的创新研究平台,推进基础研究、加强协同创新,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以及国内一流水平的差距,使相关学科能够站在科技发展的前沿参与竞争。

  2、本科生创新实践平台建设

  综合考虑现有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以加强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为本科生开展各类创新活动提供基础性公共平台。创新实践基地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鼓励学生学科交叉学习,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和研究能力、系统设计思想和国际眼光。

  3、高端人才培养和学术队伍建设

  (1)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着力培养学术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要结合学校学科建设的目标和需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并加快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2)打造高水平学术团队。逐步形成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学术骨干为中坚,结构优化、精干高效、与时俱进、富于创新的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的学术团队。

  五、项目建设申报、审批、验收程序

  1.申报

  由各省属重点高校向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进行申报。填写《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名称、项目建设具体内容、项目建设资金所需数额及具体用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限、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标和预期效果、项目建设应采取的主要措施、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2.审批

  对各省属重点高校申报的建设项目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审批确立。具体程序为:(1)由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或中介机构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2)组织各申报高校对建设项目进行陈述和答辩。(3)对有些院校的重要且资金数额大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察。(4)由省教育厅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项目预算评估审核后正式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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