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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 中总协[2012]43号
【颁布时间】 2012-08-21
【实施时间】 2012-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优秀人才参加赴美国、加拿大“跨国经营与国际投融资”友好代表团的通知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优秀人才参加赴美国、加拿大“跨国经营与国际投融资”友好代表团的通知

  (中总协〔2012〕43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常务理事及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与“坚持以境内培训为主,发挥境外培训的补充作用”的教育培训原则,落实财政部《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履行国家民政部批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称中总协)的培训职责,为企业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搭建一个与发达国家相关机构和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财务和企业管理与风险防范等先进的经营理念及营运模式,经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称友协)商议合作,确定组织总会计师等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参加赴美国、加拿大《跨国经营与国际投融资》友好代表团,重点是学习考察、培训交流。

  本团人数为公务20人,出访时间为今年10月至11月,共计10天。

  现将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友好代表团学习考察、培训交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计划安排

  1、考察美国、加拿大相关政府机构,了解投资政策、对外资企业的政策、投资环境和相关法律、法规;

  2、考察美国硅谷和加拿大高科技产业机构,了解企业研发创新机制,为企业寻求技术合作伙伴建立一个沟通的平台,提升企业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3、考察美国、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相关机构,通过沟通建立合作机制,建立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必须要建立的内控和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核心竞争力;

  4、考察美国、加拿大知名跨国企业,和中国在两国投资企业,了解企业对现金流量的监控和审核,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保障企业安全;

  5、考察投资并购方面的知名机构和企业,充分认识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的各种风险,提高企业识别商业机会和防范国家、市场风险的能力,减少参与国际竞争中的盲目性,抢抓时机,抢占海外市场。

  二、推荐对象与要求

  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包括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要求爱国忠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个别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岁),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经费来源

  派员单位自筹。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请各单位于2012年9月15日前推荐确定人员和向中总协报名,额满为止。

  报名人员需详细填写《拟派出国(境)人员审核表》(见附件一);报所在单位领导签批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审核表填好后,请先行传真至中总协培训部,原件随后再以特快专递寄至。中总协收到审核表并经核实后,将与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五、出国手续办理

  (一)护照

  本期学习交流按因公办理相关事宜。申请办理因公普通护照所需的《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出国(境)任务批件》、《征求意见函》和《境外邀请函》等,由友协统一下达。

  (二)签证申请

  持因公普通护照的,报友协统一申报,到所在地区美国驻华使馆所在地签证处面签。持因私护照的,报友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要求

  报名参团人员及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请按后续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因公普通护照的申领和《出国(境)任务确认件》、《政审批件》、《签证申请表》、2张2吋白色背景彩色正面照片等有关材料的填报和备送。

  参训人员如需持因私护照,请自行办理护照申领。申领护照和申请签证所需的邀请函等资料,将由友协和中总协商境外邀请接待单位提供。

  六、费用标准及缴费办法

  (一)费用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人员经费标准执行(见附件二)。

  (二)相关费用汇缴时间:

  国内费用:在接到报名确认通知时缴付;

  国外费用:在办理完护照后缴付;

  国际旅费:在确认出团预定机票时按当期国际航班票价计算缴付。

  注:进入签证申请阶段后,参训人员因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退团的,预收的团费将在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后返还。

  七、汇款方式

  户 名: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开户行:北京银行花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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