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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时间】 2012-08-20
【实施时间】 2012-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0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数据接口规范综合行情接口库SJSZHHQ.DBF的通知(2012)


  

  各会员、信息服务商及相关单位:

  为配合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开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综合行情库sjszhhq.dbf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行情信息。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行情库sjszhhq.dbf中的原证券协议交易业务意向申报与定价申报行情记录的约定保持不变,并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非约定申报行情记录。新增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非约定申报行情记录格式详见《szse999999-tg06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ver1.00)。

  二、拟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交易参与人,应按照《szse999999-tg04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ver1.04)和《szse999999-tg06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ver1.00)的要求,完成其技术系统的改造工作。

  《szse999999-tg04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ver1.04)和《szse999999-tg06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ver1.00)请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之“技术专栏”处下载。

  三、对于已实施或拟实施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改造但未计划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交易参与人,其技术系统在揭示综合行情库sjszhhq.dbf的行情记录时,应能正确适应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非约定申报行情记录,将其过滤掉或者正确地揭示出来。

  四、对于未实施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改造的交易参与人,其技术系统不受本次接口规范变动的影响。

  五、请受影响的交易参与人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技术系统正确适应综合行情库sjszhhq.dbf的准备工作。本所将适时提供交易独立测试服务,并择机组织全网测试,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技术:0755-25918186、25918467

  业务:0755-25918609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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