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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2]57号
【颁布时间】 2012-08-20
【实施时间】 2012-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0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地税局在全面摸清试点改革行业税源状况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改革行业税源测算分析工作,督促、指导全省地税系统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地移交税源信息资料,并做好其他相关配合工作。省国税局做好相关接收工作。省委宣传部组织相关新闻单位启动宣传工作。

  

  (二)运行准备阶段(2012年8月21日-2012年10月31日)。

  

  省国税局制定出台湖北省营改增试点改革征收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票据发放、征管系统设置、试点改革行业模拟运行、测算分析、征管干部培训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三)模拟运行阶段(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省国税局对纳入试点改革范围的企业进行模拟空转测试,完成正式实施的准备工作。

  

  (四)正式实施阶段(2012年12月1日起)。

  

  各有关部门及时跟踪试点改革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汇报工作动态。国税部门要及时将交通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的纳税信息按月向地税部门反馈,以便更好地加强地方税费的征管,确保地方税费收入不因改革而流失。各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试点改革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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