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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8-18
【实施时间】 2012-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2012年8月18日)


  

  直辖以来,重庆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第一驱动力、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重庆工业已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但必须清醒看到,我市总体上仍处于欠发达阶段,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工业规模还不大,实力还不强,后劲还不足,工业化水平还不高。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把发展工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深入推进重庆新型工业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意义

  

  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主战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工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从国际看,欧美发达国家“再工业化”进程加快,高端制造业不断回流;新兴经济体利用资源要素成本优势,吸引传统制造业向本地转移,对我国工业发展形成双重挤压。从国内看,消费需求不足,要素成本上升,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工业下行趋势明显。加速新型工业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方向,是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的首要任务,是提升重庆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支撑,是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目前,重庆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全市经济以工业为主导的格局不会根本改变,通过工业化带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历史任务不会根本改变。全市上下,务必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意义,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努力走出一条符合重庆实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强做大重庆工业经济。

  

  二、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把发展工业作为重庆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着力推动集群发展,着力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推动技术进步,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构建符合重庆实际的现代工业体系,推动全市工业上规模、上水平、上质量、上效益,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重庆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群发展。要促进资源要素向产业集中,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发挥集群综合效应。围绕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和优势产业,不断延展上中下游,提升产业链各环节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产业间的关联度。推广整机加零部件垂直整合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动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占据产业链、价值链的高端。

  

  --坚持环境配套。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加强资源要素调度保障,兑现落实优惠政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要围绕制造业能力提升,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研发以及物流、金融、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产业支撑能力。

  

  --坚持开放引领。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开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拓展“引进来”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引进消化吸引世界先进水准的技术、装备、管理、研发和营销等体系,整体提升工业发展水平。遵循国际市场规律,稳健“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产业和企业跨越式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体系,提升工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发展质量。加强战略谋划和系统设计,依靠改革和创新,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引导生产要素更多流向工业经济。

  

  --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策导向,“有所为、有所不为”。以更大力度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有选择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彰显特色,错位发展。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地方经济。

  

  --坚持绿色发展。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抑制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工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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