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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标准和规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追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标,在综合化工、采矿、内河航运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行业和企业。加快完善多层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十六)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坚决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关闭散小企业年度计划,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突出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引进高耗低效项目,限制发展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奖优罚劣,形成“三高一低”企业退出机制。以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严格控制水泥和煤炭生产规模。力争到2015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000万吨、玻璃产能150万重量箱、焦化产能100万吨、铁合金产能3万吨。 五、落实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保障措施 (十七)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提升物流产业对工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努力提高“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班列,渝深、渝沪五定班列等三个铁路集装箱班(专)列和国际货运航班开行密度和运载能力,实现多式联运和无缝对接,提高周转效率,降低物流运行成本。着力增强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融通支撑能力,搭建银企常态化对接合作平台,支持各类国有、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发展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促进高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展一批原材料、电子零部件及其它特色产品为依托的专业化交易市场。加快建立专业性电子商务及结算平台,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加快发展会展业,搭建企业市场开拓对接平台。规范发展法律、会计、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 (十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立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奖惩挂钩机制,用地指标向发展快、特色突出、用地集约节约的园区倾斜。支持园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产业定位和不同产业对标准厂房结构布局的特殊要求,建好各类标准厂房。推进研发设计、产品检测、物流配送、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园区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强化产城互动,建立与产业相配套的员工生活、交通和娱乐等设施。 (十九)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示范。滚动实施100项技术含量高、产业附加值高、投入产出强度高和带动性强的示范工程项目,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布局、招商、落地、建设及竣工达产中涉及的各类问题,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加强项目策划,瞄准国际产业转移大趋势,按照“6+1”支柱体系和产业链培育方向,建立总投资2万亿规模的项目库,滚动实施年度十大工业项目引进计划。 (二十)强化运行调度保障。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业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市内资源高效开发和区域能源战略合作、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存量供应与增量供应并举,构建清洁、安全、可靠、低碳的能源保障体系。常态化设立保障企业煤电油运供应的调度专项基金,加强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建立健全与兄弟省区市资源能源合作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需求侧管理,建立要素供应与单位产出挂钩的机制。 (二十一)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公共财政对企业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推动产教对接、校企合作。加强人力资源统筹调度,完善劳动力资源培训储备调度机制。加快建立职工工资收入与工业经济同步增长机制,有效解决制约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瓶颈。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产业中高级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力度,落实对中高级人才的各类扶持政策,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弘扬企业家精神,培养和造就具有全球视野的企业家队伍。加强新型工业化知识的培训,注重培养专家型党政干部。 (二十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国有、民营、三资企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要素成本低廉、具有竞争力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出台配套政策,减轻工业企业发展负担,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结构性减税,用足用够中央赋予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除国家行政规章确定的收费事项外,可取消的一律取消,暂不能取消的一律按低限收取。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内新建工业生产性建筑,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严格执行国家税法,按企业实际融资利息计算财务成本并作为税前抵扣。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工业税收同步增长的机制,形成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推进新型工业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发展工业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新型工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督查,确保本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