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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容办[2012]160号
【颁布时间】 2012-08-17
【实施时间】 2012-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高丽书记重要批示切实做好全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高丽书记重要批示切实做好全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津容办〔2012〕160号)


  

  市综合执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8月9日,高丽书记在河西区领导干部值班表上作出重要批示:今天检查区县和部门领导值班情况,河西值班落实、领导到位,特别是文化中心地区也安排了领导值班,这很好。希望各区县和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值班制度,确保稳定安全防汛,做到守土有责,各保一方平安。现将高丽书记的重要批示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值班值守

  

  委机关与委属单位的领导必须按照市委办公厅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值班制度的落实。委领导要认真落实、模范带头,确保值班在岗在位;机关和直属单位值班人员上岗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准脱岗、离岗,各单位值班人员每日晚9点前要向委值班室报情况,由委值班人员汇总后,及时上报带班委领导。

  

  二、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委机关全体人员和委属单位的领导,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系统每日24小时畅通,必须保证指挥系统的畅通。各单位值班室的电话必须双机、双号,要确保值班室电话每日24小时畅通,各单位值班室电话号码8月25日前,上报委办公室。

  

  三、严肃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与值班制度的要求,值班人员上岗值班,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保证上级指示迅速传达,下级的情况迅速上报;要保证应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应急连动、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的快速、有效、到位。凡在值班工作上,值班人员违反值班纪律,要在全委系统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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