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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完善考评制度。市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观摩、年终考评等机制,定期调度检查在建项目进展及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年终对各县(市)区政府、承担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围绕重点项目数量、投资总量、年度投资完成情况、综合协调服务等方面实施综合考评。 (五)搞好项目储备。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工作,围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提升城市功能、加强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提前谋划、科学布局、加强论证,确保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形成重点项目合理接续、梯次跟进的良好态势。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要在10月底前对本辖区、本行业有关项目进行筛选,提出列入“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由市发改委汇总初选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附件:全市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重点项目安排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