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泗泾镇赵非泾村旗杆等5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泗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赵非泾村旗杆等5个生产队建制的请示》(松泗府〔2012〕2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赵非泾村旗杆、赵非、张仙、龚家、金施等5个生产队建制,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清理好赵非泾村5个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2.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村民的经济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 4.撤销赵非泾村5个生产队建制后,要立即建立居民小组; 5.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确保平稳过渡、社会安定。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