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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2-08-13
【实施时间】 2012-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刑事诉讼法》远程培训的通知

[接上页]


  未加入中国律师培训网及西部律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向全国律协提交书面入网申请,同时提交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申请书为书面形式,须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公章;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需要按照本通知附件的格式提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acla@163.com和yhlawyer@chinalawinfo.com。

  

  请各地律协登录中国律师培训网(网址:http://www.aclaedu.cn/newmodule/discuss.php?forum=tz_default&post_id=120824)分别下载本通知附件1《执业律师信息申报表》、附件2《实习人员信息申报表》和附件3《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为提高工作效率,迅速开通网络培训帐号,请大家填报时留意申报表下方的注意事项,不要随意更改电子文档的格式。

  专题培训期间,请各地律师协会将对本次专题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全国律协。如遇有网络技术问题或者需要索取培训报告及统计数据等相关问题,可与中国律师培训网的运营单位--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九、联系方式

  

  全国律协联系人:李鲲

  联系电话:010-84020218

  联系传真:010-64056110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

  邮政编码:100007

  e-mail:acla@163.com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思思

  联系电话:010-82668266-813

  联系传真:010-82667121

  e-mail:yhlawyer@chinalawinfo.com

  

  附件:

  1.《执业律师信息申报表

  2.《实习人员信息申报表

  3.《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执业律师信息申报表

  

  

姓名

省份

地区

执业机构

律师执业证号码

所属司法局

 

 

 

 

 

 

 

 

 

 

 

 

 

 

 

 

 

 

 

 

 

 

 

 

 

 

 

 

 

 

 

 

 

 

 

 

 

 

 

 

 

 

 

 

 

 

 

 

 

 

 

 

 

 

 

 

 

 

 

 

 

 

 

 

 

 

 

 

 

 

 

 

 

 

 

 

 

 

 

 

 

 

 

 

 

 

 

 

 

 

 

 

 

 

 

 



  

  注意事项:

  1.请按照上述字段顺序填写申报表,其中姓名、省份、地区、律师执业证号码为必填信息,执业机构、所属司法局等相关信息请尽量填写完整;

  2.确保上报的数据不要出现重复,特别是律师执业证号码不能有重复;

  3.在粘贴具体内容前,请先将整个表格或者是需要粘贴数字的表格属性设置为“文本”(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在粘贴的时候出现后两位是“0”或者“乱码”情况的出现);

  4.录入数字的时候注意区分“o(英文字母)”和“0”;

  5.一定要确保执业证号正确,位数不要多也不要少,最后两位是“0”的一定要特别注意,这可能是粘贴数据时表格属性设置出现了问题;

  6.录入姓名或者其他信息的时候中间不要出现空格。

  

  附件2

  实习人员信息申报表

  

  

姓名

省份

地区

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实习证编号

所属司法局

 

 

 

 

 

 

 

 

 

 

 

 

 

 

 

 

 

 

 

 

 

 

 

 

 

 

 

 

 

 

 

 

 

 

 

 

 

 

 

 

 

 

 

 

 

 

 

 

 

 

 

 

 

 

 

 

 

 

 

 

 

 

 

 

 

 

 

 

 

 

 

 

 

 

 

 

 

 

 

 

 

 

 

 

 

 

 

 

 

 



  注意事项:

  1.按照上述字段顺序填写申报表,其中姓名、省份、地区、实习证编号为必填信息,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所属司法局等相关信息请尽量填写完整;

  2.确保上报的数据不要出现重复,特别是实习证编号不能有重复;

  3.在粘贴具体内容前,请先将整个表格或者是需要粘贴数字的表格属性设置为“文本”(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在粘贴的时候出现后两位是“0”或者“乱码”情况的出现);

  4.录入数字的时候注意区分“o(英文字母)”和“0”;

  5.一定要确保实习证编号正确,位数不要多也不要少,最后两位是“0”的一定要特别注意,这可能是粘贴数据时表格属性设置出现了问题;

  6.录入姓名或者其他信息的时候中间不要出现空格。

  

  附件3

  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

  

  

姓名

省份

地区

所属机构

职务

权限范围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请按照上述字段顺序填写申报表,以上全部信息需要填写完整;

  2.确保上报的信息不要出现重复;

  3.录入姓名或者其他信息的时候中间不要出现空格;

  4.“权限范围”指该管理人员可以查看哪些地区律师的课程学习情况;

  5.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可填报3名管理人员信息,每个地级市(区、州)律师协会填报1名管理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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