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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财[2012]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8-10
【实施时间】 2012-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1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农办财[2012]122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调整、取消(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2〕4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8月10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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