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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2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防御2012年第九号台风和第十号热带风暴的紧急通知


  

  青岛、东营、烟台、威海、日照市城市防汛主管部门:

  

  近日,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和第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将相继影响我省东部沿海。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省防指高度重视,要求我们汲取北京等城市的教训,积极应对,迅速启动城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各项防风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为周密做好防范第九号台风和第十号热带风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上述5市的城乡建设(市政、城管)部门、城市防汛办事机构要充分认识第九号台风、第十号热带风暴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启动各项应对方案,把迎战台风作为当前防汛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指挥调度,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了解天气预报,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全力做好城市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抓紧对城市排水设施开展重点排查,确保排水通畅。城市防汛物资要重新核查,落实运输车辆和路线。城市防汛队伍立刻上岗到位,随时待命。对立交桥、低洼地区、河道、建筑工地、危旧房屋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落实人员负责巡查,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对城市各类广告牌匾、建筑塔吊、建筑高空悬挂物等要采取加固措施或临时拆除,防止高空坠落事件的发生。根据可能出现的雨情、汛情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安全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领导,搞好值班、调度

  

  各级建设(市政、城管)部门、城市防汛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带班,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重要雨情、汛情、灾情要立即上报。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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