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筑司通[2012]133号
【颁布时间】 2012-08-21
【实施时间】 2012-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贵州省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贵州省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筑司通〔2012〕133号)


  

  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属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律师人才库的通知》,我局转发并要求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做好贵州省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但该推荐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所推荐的律师人才不能全面反映贵阳市律师队伍建设发展不断向好的整体情况。为了进一步做好律师人才库的推荐工作,全面反映我市律师行业人才状况,增强我市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展示我市律师行业的整体良好形象,发挥律师人才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切实组织做好所管辖的律师事务所的推荐工作;

  

  二、市律师协会要认真组织做好全市律师事务所人才库的选拔工作;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必须至少推荐一名律师参评;

  

  四、各区(市、县)司法局,各市属律师事务所于8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报至市律师协会,并认真填写《贵州省律师人才库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市律师协会组织选拔后于8月28日将推选人员材料报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审核后上报局党组研究后报省司法厅。

  

  联系人:喻 娜

  

  电 话:0851-7989213

  

  电子邮箱:gyslgc@126.com

  

  附件:关于建立贵州省律师人才库的通知(黔司通〔2012〕第109号)(略)

  

  
贵阳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