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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闽质监科[2012]390号
【颁布时间】 2012-08-20
【实施时间】 2012-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筹建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批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筹建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批复

  (闽质监科〔2012〕390号)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设立省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请示》(泉质监〔2012〕19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你局负责在晋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的基础上筹建省食品质检中心主实验室、在泉州市质检所的基础上筹建省食品质检中心分实验室。

  

  请你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兑现承诺,抓紧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在本批复下达一个半月内将省食品质检中心的两个实验室筹建任务书上报省局,今年底前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实验室资质,由省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通过后,经省局批准后挂牌成立,承担全省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此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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