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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搞好本次检查工作,我厅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毛方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副组长:李泽晖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谢文辉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员由厅建筑业管理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专家组成。本次检查分为4个检查组,分别到4个地区开展检查工作(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安全 1.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近期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以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筑结构和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 4.在建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建筑市场 1.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 2.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招标投标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手续办理情况。 3.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三、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检查地区和日程安排 本次检查主要检查贵阳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毕节市,每个市(州)除市(州)所在地外另外抽查2个县。共抽查4个工程,包括市(州)所在地2个项目(公共建筑1个,保障性住房1个)和2个县(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各1个。 检查日期:2012年9月10日至14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及时提供准备项目清单,由检查组按要求随机抽取工程项目。受检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提供今年以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受检项目确定后,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接受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检查表内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的相关资料),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无资料处理。 (三)保障性住房工程作为检查重点,各检查组要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相关责任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四)本次检查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目的在于提供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交流学习的机会,不断促进我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请被抽调到的检查组组长所在单位安排车辆作为本次检查的交通工具。 六、检查程序和检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