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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住建质[2012]43号
【颁布时间】 2012-08-27
【实施时间】 2012-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抗御第15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抗御第15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苏住建质〔2012〕43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抗御第15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1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抗御第15号台风专题部署会,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发布台风信息和有关工作要求,确保防台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将台风造成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

  

  二、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认真督促在建工程参建单位立即组织全面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指定专人负责,重点突出对深基坑、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等进行过细检查,对民工宿舍等进行全面加固,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各地住建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布拉万”动态,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并立即上报,保证信息渠道通畅。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65237021,65230932(传真)。

  

  附件:《关于做好抗御第15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12〕9号)(略)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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