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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厅科函[2012]687号
【颁布时间】 2012-08-27
【实施时间】 2012-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3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在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栏目中,申请日、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创作完成日期和首次商业利用之日等日期的格式均为xxxx年x月x日,例如2012年1月1日。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序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

日期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权利

取得方式

是否申请专利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凡是已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软件,请同时填写发明专利表格。

  须在附件中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

  

  

序号

申请日

创作

完成日

首次商业

利用之日

登记号

布图设计名称

权利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须在附件中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四、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最高学位

 

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应如实具体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应与“发明及创新点”内容一一对应。不可只用一句话简单概括。)

 

本人签字:

年月日

第  完成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最高学位

 

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应如实具体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应与“发明及创新点”内容一一对应。不可只用一句话简单概括。)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注:主要完成人是指申报项目中主要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不是包含该发明的系统、设备及产品的完成人。

  有多人时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应与“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主要完成人”排序一致,并由完成人签名。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五、申报单位情况

  

申报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 科研院所 学校 社会团体 其他 

通信地址

 

邮编

 

知识产权

负责人

姓名

 

电话

 

部门

 

手机

 

职务

 

传真

 

电邮

 

(应如实写明本单位对该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有多个申报单位时按照对项目的贡献大小排序,每个单位填写一张表格,并由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六、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基本信息

姓名

 

电话

 

部门

 

手机

 

职务

 

传真

 

电邮

 

本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信息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推荐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属单位、中央有关企业的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可直接向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推荐本单位重大技术发明申报项目。

  所有栏目不得留空,须详细填写。

  推荐单位应根据该项目创造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审核其真实性,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不可只写“同意推荐”几个字。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七、行业协(学)会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评价单位

联系人

基本信息

姓名

 

电话

 

部门

 

手机

 

职务

 

传真

 

电邮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为可选项,由相关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填写,一旦填写,所有栏目不得留空。

  评价单位应根据该技术领域的情况,注明该项目的技术水平在本领域、本专业内所处地位、排序情况以及结论明确的评价意见。

  

  八、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序号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

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为可选项,应填写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及在民政部登记常设的社会团体设立的科技奖的情况,不包括各种商业性的奖励,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证书复印件。

  

  九、用户使用证明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基本信息

姓名

 

电话

 

部门

 

手机

 

职务

 

传真

 

电邮

 

使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项目若已经应用,则本表为必填项,由申报项目的用户单位填写。

  用户应对使用效果和存在问题作详细说明。

  附件中可提交销售合同复印件,以证明其经济效益。

  

  十、附件与附件说明

  附件是申报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文档的打印件,复印或打印时须使用a4纸,并按照下列顺序接此页连续编页码,与申报书正文合装,申报书过厚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分册装订。申报书附件不需要提供电子版。

  

  1. 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材料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刚刚授权且尚未取得专利证书的应提交授权通知书。核心发明专利须提交专利文献授权文本(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上述材料不全的,视为未申报相应的发明专利。

  2.软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包含软件的项目应当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该软件还申请了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应当同时填写发明专利表格,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需要提交的材料

  包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项目应当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证书。

  5. 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可选)

  6.用户使用证明

  项目若已经应用,用户使用证明则为必填项,由申报项目的用户单位填写。用户应对使用效果和存在问题作详细说明。

  7. 销售合同复印件(可选)

  8.申报单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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