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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医政字[2012]955号
【颁布时间】 2012-08-24
【实施时间】 2012-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3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第二次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第二次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的通知

  (内卫医政字〔2012〕955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自治区血液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按照《卫生部关于规范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89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厅拟于2012年10月组织开展2012年第二次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10日。

  

  二、考试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在“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考核”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认真完整填写所需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中的“试用单位”一栏必须写全称(例如:巴彦淖尔市×县×医院);

  

  2.报名表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

  

  3.报名表显示“报名成功”后务必再进入“查看报名信息”中点击“上传”,(只有点击“上传”,报名才成功);

  

  4.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9月15日前连同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张照片后面务必写上本人名字)一并特快专递至自治区血液中心进行审核,过期不予审核和参加考试。

  

  四、报考对象

  

  全区各采供血机构(包括单采血浆站)、储血点和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类别

  

  1.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

  

  一类:献血组织人员、体检人员、采血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类:检验、质量控制、血液研究等人员。

  

  三类:血库、成分制备等人员。

  

  四类:与采供血业务相关的后勤人员。

  

  2.单采血浆站

  

  五类:体检人员、采浆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类:检验、质量控制人员。

  

  3.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人员报考二类(检验、质量控制、血液研究)。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2年10月 21日;

  

  2.考试地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计算机中心(呼和浩特市罗家营高职园区)。

  

  七、考前培训事宜

  

  1.培训时间:2012年10月17 ~20 日,10月17日全天报到。

  

  2.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军港酒店 (火车站乘34路、5路公交车武警医院下车往东200米即到);

  

  3.培训费:500元/人(含学习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培训工作由自治区血液中心负责组织安排。

  

  八、其他事项

  

  1.准考证于10月20日在考前培训班会务组领取,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请各盟市卫生局汇总本辖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于2012年10月8 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自治区血液中心;(联系人:吴南、成宁,联系电话:0471-4212317传真,13734816671、13704719949,电子信箱:nmgxyzlkzzx@163.com)

  

  3.考试报名表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北侧(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邮编:010070,收件人:皇飞飞,联系电话:13948513007,0471-4212312)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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