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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进一步精简简报资料,严格控制数量和发送范围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按照整治文风、精简压缩、严格控制发送数量和范围的要求,进一步精简简报资料。各单位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如确需报送的工作简报,只能以农业部简报的专题简报形式上报。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要从严控制,尽量压缩合并,确保数量有明显减少。各单位要在自查清理、确保数量明显减少的基础上,严格核准报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部领导的简报资料,真正做到标准规范、量少质优,切实提高运转效率。办公厅加强对各单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部领导简报资料的核查审批。简报内容要做到短而精,每期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 四、加强信息源建设,大力拓展信息工作渠道 信息源是信息工作的基础。要针对新形势下信息工作的新特点,在信息源建设上寻求新的突破,努力形成覆盖广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收集网络。一要加强信息组织策划。及时跟踪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以及部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信息采用情况的分析研究,努力找出某一特定时段、每一季度甚至全年中央领导和部领导关注的工作重点,找准领导关注点与业务工作和信息的契合点,明确信息编报的重点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年初制定全年信息工作计划,每季度定期召开信息工作策划会,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二要健全完善现有的信息渠道。加强对现有信息收集系统的业务指导,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充分调动他们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巩固好、发展好、利用好传统信息渠道。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在乡村集市、批发市场、合作社、养殖小区、示范区和农村建立信息员和信息直报点制度,将信息收集范围向基层和一线延伸。三要善于借助“外脑”收集信息。重视通过建立专家库、召开专家咨询会、座谈会等方式,直接编报有价值的信息。注意从本单位相关或下属研究机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研究成果,或所属刊物、会议综述、文件简报、参阅资料、来信来访中发现和收集信息。四要强化信息约稿机制。一方面,认真组织完成好中办国办约稿任务,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组织撰写信息稿,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迅速上报;另一方面,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及时下发信息需求要点,主动向相关事业单位、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约稿,综合筛编后积极上报。 五、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工作规范顺畅 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做好信息工作的保证。要注重将信息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制度化,进一步健全信息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努力提升信息工作规范化水平。一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司局间、司局与业务归口管理事业单位间、与地方农业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工作互动和交流机制,形成“大家关注信息、大家提供信息、大家使用信息”的格局。通过召开信息调度会、形势研判会、业务交流会、专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交流机制。构建完善信息工作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业务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信息系统整体工作水平。三要建立健全信息调研机制。坚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部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民群众,接地气、察实情,提出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意见建议,形成一批信息专题调研成果,不断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四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工作考评体系,实行严格的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信息工作表彰会议,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予以表彰奖励;对信息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把信息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工作保障 各单位要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为信息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的措施。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列席本单位有关重要会议、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参与重要调研活动等创造条件,确保信息工作经费保障。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二要加强信息工作力量建设。各单位要以信息综合服务为主体,有效整合信息综合、应急值班、农情民意、网络舆情等信息服务职能,选好配强信息工作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力度,通过专题培训、业务研讨、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重用。三要加强信息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信息传输网络,打造信息传输处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一体化平台。加快完善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要求的信息监测、收集、加工技术手段。加强应急通信设施配备,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报送畅通。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涉密信息泄露。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信息体系建设,畅通省部间的信息传输渠道。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