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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相城区“苏鑫公司研发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的通知 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2年8月20日对你局转报的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研发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复核审查。现将专家组复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复核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相城区“苏鑫公司研发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相城区“苏鑫公司研发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研发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复核,复核意见如下: 1.裙楼部分地下室顶板室内外高差达1.7米,应按《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11g329图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平剪力的有效传递。 2.塔楼结构计算时,应反映4.000标高夹层结构的实际情况。 结论:经上述修改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复核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组长:王干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