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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12]36号
【颁布时间】 2012-08-22
【实施时间】 2012-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1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郑州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郑州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切实履职尽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根据郑州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办文〔2010〕71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郑发〔2012〕4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以规范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规范程序、科学组织、真考实评、评优评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机构主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依法执法、公开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建设郑州都市区、中原经济区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考核范围

  市委、市政府确定纳入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的12个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组织、26个依法接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单位、4个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具体名单见附表1)。

  三、考核内容

  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

  (一)落实“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情况;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三)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四)行政执法的程序情况;

  (五)实施行政执法巡查情况;

  (六)行政执法的实体情况;

  (七)行政执法的信息公开情况;

  (八)行政执法的效果情况;

  (九)落实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情况;

  (十)执行协同执法和联合行政执法制度情况;

  (十一)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情况;

  (十二)文明执法情况。

  以上十二项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与否决(扣分)项目、业绩项目,共同构成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的全部内容(评分细则见附表2)。同时,考核与各行政执法机构在“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中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在网格化管理中行政执法效能相结合。

  否决(扣分)项目主要分为一项否决项目、多项否决(扣分)项目、行政执法活动产生负面社会影响情况以及其他扣分情况。其中发现存在一项否决项目情况的单位,直接认定为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不合格单位。发现存在多项否决(扣分)项目情况的单位,具有三次及三次以上情形的,认定为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不合格单位,不足三次情形的,每项扣14分。行政执法机构存在因行政执法行为不当、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和其他扣分项目情况的,执法绩效考核成绩扣去相应分值。(详见评分细则)。

  加分项目主要分为行政执法工作获通报表彰情况、行政执法先进经验被推广情况以及其他加分因素。

  四、考核方法与评分原则

  (一)考核方法

  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以结果为导向,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年终对平时考核情况、专项考核情况、否决(扣分)情况、加分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年终现场检查,综合确定考核成绩。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半年组织一次,以现场检查、日常工作台账核查和案卷评查为主要方式,适当采取核查领导和上级机关对其行政执法工作的批示与评价意见、社会评议等辅助方式。

  2.年终现场检查。年终现场检查由检查考核组负责,对各纳入行政执法绩效考核范围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年底组织的现场检查,各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负责人汇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法律知识闭卷测试,测试内容为201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年终抽考成绩按参加全市行政强制法竞赛的成绩确定。成绩不及格的,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突出日常工作台账核查。现场检查时被考核单位提供的工作资料在日常工作中未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备案的,该项工作资料不作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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