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计函[2012]16号
【颁布时间】 2012-08-22
【实施时间】 2012-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4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关于组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2013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的通知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关于组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2013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的通知

  (国科计函[2012]16号)


  

  各有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崛起,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科技部将继续对符合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条件的运行效果良好、工程化开发水平较高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项目申报方式择优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1)按国科发财字[2012]848号“科技部关于申报2013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任务的通知”(附件2)要求申报项目,每个中心限报一项。

  2.为保证对有关工程中心的支持强度,每个项目申请资金为100-120万元。

  3.请各中心在申报材料时注明属国家工程中心项目,各有关依托单位应保证所报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工程中心的优化调整和发展。

  4.有关项目执行及工程中心运行情况,将在今后的定期考评中予以检查评估。

  

  附件:1. 2013年度国家工程中心申报专项资金备选单位名单(略)

  2. 国科发财字[2012]848号文(略)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2012年8月22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