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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108号
【颁布时间】 2012-08-21
【实施时间】 2012-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4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河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杨盛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分工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统筹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协调、组织、实施。

  

  2.负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活动支持单位的沟通衔接。

  

  3.统筹组织5项综合活动;协调组织8项专题活动,其中具体承办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专题对接活动;协助外省开展专题活动;指导各地组织考察活动。

  

  4.负责项目征集、遴选、发布;组织开展招商、邀商及客商接待工作;做好场馆、酒店预订及成果统计、总结工作。

  

  5.负责组委会各项日常工作。

  

  (二)省教育厅。组织省内重点院校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会,发布科技成果300项以上,对接项目30个以上。

  

  (三)省科技厅。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承办建设中原经济区院士行-给力中原、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会,重点负责院士邀请、接待工作和高新技术合作项目、技术攻关难题征集发布等。

  

  2.负责组织院企、院地开展务实合作。

  

  (四)省商务厅。

  

  1.参与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工作。

  

  2.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3.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会展活动,参与会展策划设计、招展布展、商业运作等;会同省台办开展2012豫台产业合作洽谈暨台商中原行活动,重点负责项目征集和对接工作。

  

  4.邀请境外重点客商200名以上。

  

  (五)省政府国资委。

  

  1.承办中央企业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行集中活动。

  

  2.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领导和30家以上央企负责人参加活动,做好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新签一批合作协议和项目。

  

  3.参与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活动,重点负责国企与院校对接。

  

  (六)省政府金融办。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产业转移银企合作对接会,负责邀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单位20家和知名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服务组织50家参加活动。

  

  2.安排金融单位作金融产品说明,征集有资金需求的项目,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推介800个产业转移项目。

  

  (七)省国防科工业局。

  

  1.承办央属军工集团与河南省战略合作项目推进活动。

  

  2.邀请与我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6家央属军工集团负责人参加活动。

  

  (八)省台办。

  

  1.承办2012豫台产业合作洽谈暨台商中原行活动。

  

  2.邀请国台办领导、全国台企联领导、沿海地区台协会长、台湾地区重要客商、海外台商等200人以上参加活动。

  

  (九)省通信管理局。

  

  1.承办中原经济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高层论坛。

  

  2.做好活动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十)郑州市政府。

  

  1.负责文艺演出。

  

  2.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活动开幕式、产业转移暨新型工业化成果展,重点做好开幕式现场交通指挥、人员疏导、秩序维护、车辆保障等工作,组织在郑的省2012年度“双百”等重点工业企业参观展览。

  

  3.负责活动期间郑州市的市容市貌工作,在市区主要路段和窗口单位悬挂欢迎标语;做好活动期间辖区内道路交通保障、宾馆酒店卫生防疫等工作。

  

  4.邀请省外重点客商400名以上。

  

  5.做好组委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省委宣传部(外宣办)。

  

  1.统筹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2.按组委会要求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3.协调组织省领导专访、会见外宾和客商等主要活动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十二)省发展改革委。

  

  1.邀请省外重要客商100名以上,其中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高管30名以上。

  

  2.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十三)省公安厅。

  

  1.牵头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做好重要活动场所的安检、保卫、消防、秩序维护和贵宾安保工作。

  

  2.做好各活动现场及周边交通指挥、车辆停放、交通疏导工作,保证参会车辆顺利往返各活动场所。

  

  3.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十四)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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