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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2]138号
【颁布时间】 2012-08-21
【实施时间】 2012-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4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13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钱 智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世江 (自治区主席助理、水利厅厅长)

  

  艾克拜尔·吾甫尔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居来提·买买提明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

  

  伊力哈木·沙比尔 (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

  

  买买提·牙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李明传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马敖·赛依提哈木扎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赵国明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李春红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王占武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赵新春 (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吴 华 (自治区地矿局副局长)

  

  沙拉木·买买提 (自治区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办公室主任:伊力哈木·沙比尔(兼)

  

  副 主 任:宋士海(常务) (自治区水利厅改水防病办公室主任)

  

  谢 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张建明 (自治区发改委农经处处长)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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