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108号
【颁布时间】 2012-08-21
【实施时间】 2012-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2012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河南省工作方案

[接上页]


  (十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土地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协调保障重大项目供地需求。

  

  (十六)省环保厅。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

  

  (十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建设、规划政策咨询服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落地及建设中遇到的建设规划方面的问题。

  

  (十八)省交通运输厅。

  

  1.协调解决9月23日-26日活动专用车辆在省内高速公路行驶免收通行费事宜。

  

  2.利用各入郑高速路口和郑州市至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显示欢迎标语。

  

  (十九)省卫生厅。负责活动期间的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十)省工商局。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工商企业注册等政策咨询服务。

  

  (二十一)省旅游局。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

  

  (二十二)省事管局。根据组委会安排,为各省级代表团和重要客商提供专用车辆。

  

  (二十三)省警卫局。负责活动期间重要来宾及省领导安保工作。

  

  (二十四)省工商联。邀请省外重点客商100名以上。

  

  (二十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信贷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协调有关金融单位为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二十六)省接待办。

  

  1.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2.完成组委会交办的重要客商接待任务。

  

  (二十七)省电力公司。负责活动期间主要活动场馆、酒店的电力保障工作。

  

  (二十八)郑州铁路局。

  

  1.负责乘坐火车重要客商的票务及迎送工作。

  

  2.在郑州火车站设置大会接待站并悬挂欢迎标语。

  

  (二十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1.负责乘坐飞机重要客商的票务及迎送工作。

  

  2.在郑州机场设置大会接待站并悬挂欢迎标语。

  

  (三十)豫商联合总会。负责邀请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8省(市)及境外河南商会组织会员参会。

  

  (三十一)各省辖市政府。

  

  1.郑州、洛阳、漯河、商丘、焦作、鹤壁市分别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化装备、食品、轻工、新材料、镁制品等6个重点产业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专题对接活动,开封、新乡、南阳、安阳、周口、濮阳、许昌等相关省辖市参与。

  

  2.开展省辖市专场招商和项目对接等活动。

  

  3.围绕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组织若干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赴沿海地区对接洽谈合作项目。

  

  4.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推荐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5.邀请150名以上省外重要客商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6.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参展。

  

  7.做好本地考察点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为客商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8.完成组委会安排的其他任务。

  

  七、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初)。各省辖市、省直各有关部门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落实人员,分解任务,全面启动活动筹备工作。

  

  (二)招商邀商阶段(8月6日-9月6日)。各单位根据组委会下达的任务,集中开展招商、邀商和项目对接工作。各承办单位深入对接、细化流程,确定活动详细安排。

  

  (三)统计汇总阶段(9月7日-9月17日)。组委会汇总推荐签约项目、客商信息,确定贵宾行程。

  

  (四)检查督导阶段(9月17日-9月22日)。组委会督查指导各项工作筹备情况。整饬市容,营造氛围。

  

  (五)活动阶段(9月23日-9月28日)。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齐心协力。举办2012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是我省抢抓国际国内产业分工调整战略机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筹备,齐心协力将活动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实效;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推进。

  

  (二)紧扣主题,力求实效。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这个核心,牢牢把握承接产业转移这条主线,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调动各方积极因素,进一步扩大开放,努力承接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重大产业项目,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要把招商、邀商和项目洽谈、对接作为活动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出击,力求实效。

  

  (三)科学引导,有序承接。把产业集聚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进一步提高交通、物流、服务等配套能力和水平,注重集群式引进、基地型发展,拉长产业链条。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切实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的科学引导,积极培育主导和特色产业。项目承接地要把好转入项目关,确保承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严禁承接落后生产能力。

  

  (四)加强宣传,树立形象。坚持宣传工作先行,大力宣传我省在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积极推介我省优越的政策环境和基础条件,树立开放河南、务实河南的良好形象。加强2012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专题报道工作,制定系统的宣传计划和专项方案,加大宣传投入,提高宣传质量,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