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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淄农机计财字[2012]8号
【颁布时间】 2012-08-14
【实施时间】 2012-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5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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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各区县农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政策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拓宽补贴政策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及时公开补贴政策相关信息,公布补贴工作咨询电话和信箱,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农民群众和全社会监督。各区县农机部门要按照每周至少报送一条高质量补贴信息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效果、补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密切配合,发挥部门协作优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重,工作环节繁多,各区县农机部门要切实强化纪检、财务、推广、监理等机构相互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部门协作优势。在补贴实施中,要加强农机纪检机构的监督作用,全程监督补贴政策落实;发挥推广机构的技术优势,认真核查补贴机具型号、配置参数等是否与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致;发挥监理机构业务覆盖面广的优势,在进村入户办理监理业务时,组织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机具检查核实,扩大补贴政策宣传面和补贴机具使用情况抽查面。各区县农机部门要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配合,认真做好网上公示、盖章复核、监督检查、挂牌落户、网上供货确认、资金结算等工作,确保补贴工作有序展开,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附件:淄博市201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额度分解表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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