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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主: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中央“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通知》(渝农发〔2012〕267号)要求,现将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业主按要求聘请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实施方案于8月19日前向县农委、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申报,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汇总上报县农委,县农委按照规定公示7天后,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三、申报条件 见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补助资金额度 见项目申报指南。 五、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见项目申报指南。 六、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及电子件(纸质件一式5份)。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文件(一式5份)。 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复印件(一式5份)。 4.土地转包(或入社)协议复印件(一式5份)。 5、各项目指南规定的其它材料。 七、其他要求 (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现有条件明显不具备、建设目标和内容不符合申报文件要求,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 (三)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好后,先送电子件审查。 (四)申报中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农委联系,黄艳群(县农委计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76667525(办),雷朝会(县万元增收办),联系电话:76896398(办)。 附件:1、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略) 2、项目申报指南(略)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