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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12-08-13
【实施时间】 2012-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6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景区:

  

  7月18日,我市第2437期《信息专报》刊登了深圳检验检疫局标题为《东部华侨城一进口游乐设备严重质量安全隐患顺利排除》的信息,引起了吴以环副市长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做出“加强对旅游公司安全监管”的批示。为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省旅游局《关于省旅游系统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方案》的内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景区要全面细致地部署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二、突出预防,狠抓隐患排查。各景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档案建设,切实抓好景区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旅游大环境。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景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执行《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管理》系列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督导,以制度化、标准化方式建立旅游行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安全保障。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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