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2]102号
【颁布时间】 2012-08-13
【实施时间】 2012-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6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2年徐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3、照片尺寸为7寸彩色扩印片为宜,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以a3图幅排列。如需放大,每个项目不得超过五张;

  4、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5、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相关说明(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二、市政公用工程

  (一)评选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评选范围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防洪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设计单位组织设计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我省的工程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设计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项目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2、图纸要求图面清晰,每个项目要有总平面图,有工艺流程的必须报工艺流程图,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图纸为a3图幅;

  3、照片尺寸为7寸彩色扩印片为宜,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以a3图幅排列;

  4、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有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5、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相关说明(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四)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工程设计项目申报材料应增加以下说明:

  1、供水工程

  1)投产以来出厂水的水质统计

  统计时期、化验指标、化验次数,如指标的最大、最小、平均值及合格率。

  2)综合供水能力

  投产后最高日供水量,此时出水水质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是否正常(指供水压力等)。

  是否进行过一个系统的能力测试,正常运行能达到多少供水能力。

  3)机泵、电器、排泥等主要设计运行情况

  投产以来运行是否正常。有哪些设备出现过较大故障,主要原因是什么。

  4)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包括药剂自动加注、滤池、泵站自动控制,水厂自控集散系统等)运行情况

  现在是否在正常运行,是否达到原设计的效果。

  哪些仪表或自动化设备停用或出现过较大故障,主要原因是什么。

  5)在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发现设计上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6)二级泵站的电耗(千立方米?兆帕的电耗)。

  7)其他方面的评价和意见。

  2、污水处理工程

  1)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以来进水、出水水质统计

  ①时期(或天数);②检测项目;③检测次数;④最高、最低、平均水质;⑤合格率(以项目环评批文确定的排放标准为参照)。

  2)处理污水量

  累计一日最大量(是否达到或超过设计能力)时出水水质和达标情况(合格率)。

  3)充氧、排泥、污泥消化、污泥脱水、沼气利用等机械设备长期运行是否正常可靠;运行以来哪些设备出现过故障,故障情况如何,对运行是否造成影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