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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石油化工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批准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陕教字〔2012〕145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石油化工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希望你厅继续加强对省石油化工学校等10所学校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教育水平。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此复。 附件:1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1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 西安市灞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西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宝鸡市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 旬邑县职业教育中心 武功县职业教育中心 府谷县职业教育中心 横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山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商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