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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延政办发[2012]92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6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关于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关于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制订的《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八月一日

  


  
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县农业局 县安全监管局 县农机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建设。伴随我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和都市农业的快速发展,用于种植、畜牧、水产、林果业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的农业机械拥有量大幅增长,农机事故隐患进一步突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农机监管任务艰巨。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函〔2012〕35号)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和户(服务组织)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蓬勃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化一个转变,即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贯穿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以创建活动常规化转变为载体,探索农机安全监管全覆盖式分类管理模式,实现农机生产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政府考核指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不断推进,农机牌证管理不断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逐步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及配置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创建回头看”,加强已创建各级示范单位的后续性建设。要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对已经创建的各级示范单位开展后续性建设,巩固创建工作成效。2012年拟续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20个、示范户200户。

  二是开展“平安农机”先进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试点建设,探索农机部门监管与其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新模式,推动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全面分类管理机制。2012年拟创建先进服务组织5个、设施农业园区2个、规模化养殖小区2个。

  三是做好迎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复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工作职责

  1.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等部门参加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农机、安全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联席会议,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2.县、乡镇政府要分别制订并下发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文件,明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目标。建立县、乡(镇)、村、户四级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并公示人员联络图,便于开展工作。

  3.乡(镇)政府要制订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机户之间要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不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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