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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2]221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6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双百”工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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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省国土资源厅牵头,海西州政府、海东行署、省经委等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研究提出为平安鑫海资源开发公司、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德令哈恒源矿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配置矿产资源的方案,报省政府审定;由青海锂业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配合省国土资源厅,9月底前解决两企业间的矿权纠纷;青海锂业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五矿盐湖有限公司3家户企业主动配合省国土资源厅9月底前完成采矿证办理。

  

  (九)省交通厅

  

  “双百”工业项目中有3个项目因道路建设滞后,影响项目建设。一是青海江源铁塔制造有限公司500台套输电线路铁塔、海东工业园区青海省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税物流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2个项目因园区1号、3号公路建设缓慢,影响项目开工建设;二是青海盐湖工业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察尔汗发展大道横跨铁路立交桥未开工建设。

  

  责任事项:省交通厅牵头,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藏铁路公司配合,省交通厅9月底完成代建海东工业园区1号、3号公路建设,年内启动察尔汗发展大道横跨铁路立交桥建设。

  

  (十)省环境保护厅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目前分配给南川、甘河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满足园区工业发展需要,影响甘河工业园区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基多联产、青海同鑫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制冷剂、南川工业园区青海煜腾太阳能有限公司100mw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mw单晶硅电池片及组件、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35万吨铬铁等项目的环评审批。

  

  责任事项:省环境保护厅8月底前与环保部衔接,年内增加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项目环评创造条件。

  

  2.“双百”工业项目中有4个项目需报国家环保部审批。

  

  (1)青海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阴极铜项目环评报告已完成,受甘河西区地下水影响评价周期及青海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影响,环保部暂退回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未批复。

  

  责任事项: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甘河工业园区9月30日前完成园区地下水影响评价及青海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于10月15日前报国家环保部审批,力争年内完成环评批复。

  

  (2)青海博鸿科技有限公司铬酸盐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未完成。

  

  责任事项:该项目环评报告已完成。8月30日前省环境保护厅衔接国家环保部,力争年内完成环评批复。

  

  (3)两个煤基多联产项目环评报告尚未委托编制。

  

  责任事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10月底前完成环评报告的编制,省环境保护厅11月底前负责协调完成项目环评审查批复。

  

  3.青海黄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一期扩能1250吨多晶硅项目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因一期项目雨污分流环保改造工程未完工,环评验收无法通过,省环境保护厅未受理一期扩能项目环评。

  

  责任事项: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企业8月30日前完成一期雨污分流环保改造工程,省环境保护厅9月30日前受理一期扩能项目环评,并完成环评批复。

  

  (十一)省金融办

  

  1.青海聚能钛业有限公司钛及钛合金熔铸加工、青海国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铝管棒型材等6个项目因担保不足,贷款困难。

  

  责任事项:省金融办牵头,根据需要担保的融资需求,对融资企业给予贴息,对担保机构给予补助,降低担保费用;并采取土地抵押、产品抵押、固定资产抵押等多种方式,开展银企对接,在8月底前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2.目前企业的采购、供应大多采用承兑汇票支付,企业现金流紧张。

  

  责任事项:省金融办牵头,会同省相关金融部门年内成立财务公司,综合应用财务手段,将承兑汇票转换为现金流。

  

  (十二)省电力公司

  

  1.海东工业园区供电线路的迁改工程未完成。

  

  责任事项:省电力公司牵头,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年底前完成供电线路的迁改工程,为园区内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2.海西州格尔木豫源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升级改造、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鱼卡2000万吨煤矿建设2个项目供电方案省电力公司未批复,企业无法实施建设,影响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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