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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安监局
【发文字号】 徐安监[2012]120号
【颁布时间】 2012-08-10
【实施时间】 2012-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安监局关于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州市安监局关于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安监[2012]120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年内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40%达标的工作目标,许可类企业全部达标。各县(市)区要立即采取推进会、现场会等有效形式,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据市统计等部门的统计,全市有规模以上企业2200余家(市局已调取企业名单及企业在各县区的分布)。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市局的决定,各县(市)区要根据规模以上企业的数量,工贸行业企业按照40%的比例,按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选择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企业排定创建名单。所辖范围(监管范围)规模以上企业不足20家的(许可类除外),也要选择规模以下重点企业补足20家。于8月17日前报市局一处。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明确分管领导、扎口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热情周到的服务,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促使40%的重点企业年内实现达标,完成标准化目标任务。各地同时也要积极推进启动规模以下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努力为下一步达标工作打下基础。

  

  市局将建立标准化创建调度和督查制度,适时掌握创建进度情况,并及时解决工作的问题。同时按照市安委会的文件要求,各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将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考核。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研究工作措施,配套政策,创新工作,实行周调度、现场督察、重点辅导、宣传咨询等方式积极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目标实现。市局将在8月下旬召开全市标准化建设调度会,请各单位做好准备。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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