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公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贞锋 副组长:周中华 高 榕 王 瑞 成 员:周 郁 陈文贵 陈 伟 陈国炜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负责节能监督检查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一)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情况,是否成立本单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节能监督小组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三)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落实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等节能规章制度情况。 (四)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年度节能考核日常督查情况。 (五)监测、统计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和有关数据,汇总分析上报公共机构能耗情况。 (六)检查公务用车节油管理情况,是否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落实定点加油、维修、节约出行、保管制度。 (七)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及有关重要活动情况。 (八)检查重点办公区域用能系统、设备节能管理情况。 (九)检查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情况。 (十)其他节能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