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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2]34号
【颁布时间】 2012-08-09
【实施时间】 2012-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7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局2012年泉城泉水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7.泉水休闲汇分会场系列。利用遍布全市的泉水资源,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策划一批以采摘、垂钓、美食等为主题的泉水休闲汇分会场活动,扩大泉水休闲汇的覆盖面,形成亮点突出、各具特色的系列分会场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8.泉水休闲汇社会系列。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休闲汇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申办和参与各种泉水休闲活动,激发市民及游客爱泉、护泉、赏泉、颂泉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泉水休闲汇、共同办好泉水休闲汇各项活动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积极开发休闲系列产品。整合各类休闲资源,推出系列休闲产品,形成更为完善的休闲汇产品体系。主要包括:

  1.乡村休闲系列。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开发以采摘、垂钓、养生、运动为主题的环城乡村休闲项目;依托各高科技农业、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以及林、果、蔬等特色农业产业等,推出一批现代农业休闲基地。(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健身养生休闲系列。倡导全民健身,推广养生理念。组织开展家庭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充分利用体育设施资源,利用城市广场、景区、公园、居民社区等场所和器材,举办拔河、象棋、围棋、健美操、健身操、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轮滑、桥牌、扑克、游泳等群众性休闲体育活动。(市体育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3.旅游休闲系列。整合现有资源,突出“逍遥游”主题,提升“船游泉城”、“步游泉城”、“老街古巷游”等旅游产品档次,增强旅游体验深度。整合利用黄河以及湿地等自然资源,培育黄河主题文化游项目,推出黄河文化体验游、黄河寻根游、沿黄休闲活动等黄河系列产品。开发现有度假资源,推出一批滨湖、滨河度假、湿地度假、乡村度假、温泉度假等度假旅游产品。积极拓展购物休闲市场,开展惠民利民的购物休闲系列活动。(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文化休闲系列。突出文化创意和文化体验,集中展现泉水文化、美食文化、曲艺文化、民俗文化等老济南传统文化。利用各类文化旅游景区、文物古迹、古村、老街等,举办文物展、文物鉴赏、民间寻宝等活动;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依托科技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举办读书节、文化节、艺术节、书画展、摄影展、科技展以及曲艺、杂技、民俗、时装表演等活动;突出济南民俗文化特色,举办面塑、剪纸、皮影、烙画、微雕、泥塑、脸谱年画展卖以及婚俗展示等活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夜间休闲系列。充分发挥我市“曲山艺海”优势,提高各类旅游演艺节目的包装创意水平,推进旅游演艺进入各类旅游休闲场所。在城市中央休闲区、城市广场、社区、旅游景区等举办群众消夏晚会;依托城市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各专业购物、餐饮、娱乐街区等,以优惠的价格和丰富的产品供给,促进夜间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消费;在公园、社区等地,开辟相对固定的演出娱乐场地,以及群众自娱自乐文化场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修学休闲系列。积极把握修学旅游发展趋势,做大做强修学旅游产业。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事活动,推出一批农时、农事、农业劳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丰富的山河湖泉等自然景观,推出一批地理、地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多样性的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历史文化、书法、红色文化修学产品;依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现代英模人物等,推出一批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主题的社会道德修学产品。(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组织系列评选活动。此次休闲汇活动,省里将组织开展系列评选活动,主要是:面向市、县(市)区,设立最佳休闲汇活动组织奖,开展最佳主题周评选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最佳活动创意方案征集活动和休闲家庭、休闲社区(乡镇)评选活动,开展“我休闲、我快乐”休闲摄影、休闲拍客、休闲播客、休闲微电影、休闲微博、休闲博客、休闲征文活动;面向各承办部门,开展最佳休闲专题评选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争取优异成绩,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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