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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石卫字[2012]112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7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各县(市)区爱卫部门要组织发动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和淤泥,加强防蚊蝇、防鼠措施,消灭蚊蝇鼠害。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群众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环境卫生、饮用水源保护和消毒、食品卫生、人畜粪便处理和“四害”防治等知识,教育群众严防“病从口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抗病能力。要积极开展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消除恐慌心理。

  九、严格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政令畅通。在主汛期,主要领导要24小时吃住在单位,坚守工作岗位,时刻保持高度戒备,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外出,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同时,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防汛排涝设施、办公用房、设备、地下库房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防汛隐患。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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