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库[2012]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接上页]


  户名:山东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山东省分库

  

  账号:150000000002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451000014

  

  (五)河南省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省级户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河南省分库

  

  账号:2756621

  

  汇入行行号:011491000002

  

  (六)湖南省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存款户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湖南省分库

  

  账号:18000000000227101

  

  汇入行行号:011551000011

  

  五、债权确认

  

  各地财政部门在确认发行款入库后通知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通知国债登记公司确认总债权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销认购人、承销团成员自营额度的债权,国债登记公司应当同时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确认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分销认购人和承销团成员自营额度的债权。

  

  六、其他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财库〔2012〕4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2〕48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2年8月1日

  


  附件: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

  

  

序号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序号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甲类成员:

26

1022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102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0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1036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1041

徽商银行

4

10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105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10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109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10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1095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1007

中国光大银行

33

110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10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

1107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9

10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111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101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

20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2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200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20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201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204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20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20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204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207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

204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207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205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500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43

205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类成员:

44

205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8

100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

208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1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

208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10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

4001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1

101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

4005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

1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

5003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101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

50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102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50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1021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另外3家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暂不参与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招投标,包括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