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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浦东新区政府
【发文字号】 浦府[2012]209号
【颁布时间】 2012-08-05
【实施时间】 2012-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汇新城NHC104社区02、03编制单元及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汇新城nhc104社区02、03编制单元及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2〕209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汇新城nhc104社区02、03编制单元及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2〕37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汇新城nhc104社区02、03编制单元及环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护城环路、赤风港、滴水湖、s10路以及l24。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等相关内容。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43.85公顷,建设用地约623.08公顷。02单元以居住用地为主,建设用地约348.9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48.4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0.12公顷);03单元以公共设施用地为主,建设用地约252.8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1.9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89.51公顷);环湖地区以道路广场、绿化用地为主,建设用地约21.2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94.3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234.06万平方米(含基础教育设施面积21.26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面积6.61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面积159.49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0.81万平方米,居住人口6.8万人。

  三、应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协调好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四、应确保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特此批复。

  

  
二ο一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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