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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农办市〔2017〕27号
【颁布时间】 2017-10-10
【实施时间】 2017-10-10
【法规编号】 5887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农办市〔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统筹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前期,我部对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作出了初步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厘清建设的总体思路、融资模式、重点任务和机制路径,现就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
  
    一、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的基本形势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为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向农业农村渗透融合,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宽带网络建设显著加速,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服务在线化水平大幅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明显增强。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的在线监测、精准作业、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应用。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7年上半年农村网络零售额为5376.2亿元,同比增长38.1%,增速高出城市4.9个百分点,农产品电商增速远高于电子商务整体增速,农产品电商正在实现由“客厅”向“厨房”的变革。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从局部试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并在10个省市开展整省推进示范。目前全国共建成运营近7万个益农信息社,累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1360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1.85亿人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35亿元。各地积极探索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海南省自2015年以来,以“互联网+”为支撑,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紧密结合,以现代农业建设为依托,因地制宜,率先探索建设了10个互联网农业小镇。
  
    (二)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顺应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向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各领域各环节深入渗透融合。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就是顺应信息革命发展大势,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向农村地区集聚,让农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以信息化带动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
  
    (三)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内生动力。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利用互联网的理念和思维,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的各个方面相融合,以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运动养生等特色产业为发展载体,是将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等功能融为一体的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开发特色农业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创新和转型升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资源配置合理化,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推动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民族特色、传统工艺与农业产业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丰富特色产业内涵,助推脱贫攻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农村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制度机制,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培育一批特点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指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投资对接等活动,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投入资金并组织开展小镇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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