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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劳社察[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3-04
【实施时间】 2009-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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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以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为载体,强化正面引领作用,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用工的良好氛围。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档案和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完善诚信评价制度体系。制订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定办法,并在全省公布一批诚信示范企业。全面开展诚信培育、诚信示范企业评定活动,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及当地政府信用平台、劳动保障网站等,加大对诚信示范企业的宣传力度并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促进诚信奖惩机制的形成。
  
  二、扩大覆盖,着力规范,进一步推动两网化管理的新发展
  
  (九)继续扩大两网化覆盖面。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年内在各省辖市主城区两网化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5%。通过及时调度、定期通报、典型示范、调研督查等方式,加大协调和整体推进力度,力促薄弱地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系统上线等基础性问题的有效解决。继续实行专项考核和以奖代补,修订和完善考核办法,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基础薄弱但进展较快的地区予以适当扶持,推动各地扩大覆盖范围力促年度工作目标的超额完成。
  
  (十)切实强化两网化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监察机构,不同类型监察人员在两网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作用,理顺各种关系,整合业务资源,做到责任落实、考核到位,确保各项监察业务上下贯通,取得明显实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多渠道落实人员和经费,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实现网络、场地、设备的全面到位,为两网的充分运行提供可靠的硬件支撑。
  
  (十一)着力提高两网化运行水平。加强对两网化运行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制订两网化运行的配套制度和统一的技术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推动两网管理的标准化建设。重点优化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网格化管理功能,通过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的充分收集、分析比对和有效运行,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上监察、动态监管,并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核心数据的逐级上传。
  
  (十二)认真做好全国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两网化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条件比较具备的城市,申报全国试点城市。加强对试点城市的调研和指导,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推广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纳入试点的城市要按照部试点工作的要求,及时制订实施计划,按步骤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树立省内乃至全国两网化建设先进典型。
  
  三、数质并重,多措并举,努力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新提升
  
  (十三)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研究探索建立名称规范、职能一致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监察执法体系,加强和改善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加强汇报、寻求支持,力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得到改善和加强。
  
  (十四)进一步充实监察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专职监察员队伍,特别是结合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使新增的专职力量向基层倾斜。继续推动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聘任兼职监察员,强化对其指导和运用,整合和壮大基层执法力量。充分运用政府促进就业相关的政策,着力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经费保障问题,有序有效地扩充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
  
  (十五)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监察员必备业务技能培训大纲和考试题库,充实和完善符合监察执法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监察员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打造一支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监察执法队伍。进一步规范证件的发放条件和程序,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员电子名册管理制度,将监察员的工作业绩、学习培训、考核评价等情况记入电子档案,形成动态的监督评价体系。
  
  (十六)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行为。结合新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分析研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体系。以实施主办监察员制度为切入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加强对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监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执法水平提升。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和谐监察。强化职业道德,严格工作纪律,切实转变作风,树立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十七)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水平。围绕新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业务研讨活动,统一执法口径,形成广泛共识,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业务培训以及执法技能竞赛、案例分析等活动,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省际和省内各地的交流和联系,继续倡导劳动保障监察片会制度,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办法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整体水平。结合监察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着力解决各地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整体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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